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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倒摔伤相关责任法相关
时间:2021-06-04 11:54点击量:


       在我们的日常法律关系中,侵权关系的出现频率仅次于合同关系,是常见且涉及到老百姓生活各个方面的一种民事行为关系,诸如:公共场所摔侵权、高空坠物侵权、环境污染侵权、网络侵权、隐私侵权等。
 
       《侵权责任法》自2002年进入起草阶段,到2009公布,整个立法过程长达七年,在此期间,立法机关全面参考现实中已经发生的各类侵权事件,为了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,《侵权责任法》经过长达七年的立法过程,于2009年正式公布。它充分考虑人们生活中可能涉及的各种权益,尤其是在保障公民最基本的人格权、人身权及财产权方面,做了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,幼儿园、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。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、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,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、管理职责的,应当承担责任。
 
       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、管理、保护义务的学校、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,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,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;学校、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。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,而非监护责任。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,如果校在此当中已尽职,则没有过错,无须承担责任。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《学生伤害处理办法》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、管理和保护的义务。如果学生在学校摔倒不是学生自己导致,而是因为地面过于光滑等等原因造成的,学校是需要为学生的摔倒而承担责任的。
 
       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,因提供场地、设备、交通工具、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,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,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,学校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。
      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       发布《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》,标准对公共建筑防滑系数做出要求,标准2015年3月正式实施。行业标准的影响下,公共建筑施工过程中,防滑剂的使用越来越广泛,从而推动了行业爆发式增长。